兴宁区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主要职能
2017-12-28来源: 兴宁区兴东街道办 兴东街道于2014年1月27日正式挂牌,位于市区东北部,属城乡结合部,与城区三塘镇、朝阳街道、民生街道、高新区安宁街道接壤,下辖5个社区、1个村(五村岭社区、兴东社区、将桥社区、澳华社区、邕武东社区、鸡村),辖区总面积10.6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15万人,流动人口2.52万人。
街道的经济增长点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和建材、汽车等大宗商品的零售批发产业。辖区有金源汽车城、快环建材市场、金鸡岭建材市场等多个专业市场。快速环道、南梧大道、绕城高速、邕武路等多条城市主干道穿境而过。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完成城区党委系统、群团组织及城区政府办布置的工作。 2、负责街道党内、行政的文秘工作,做好有关文字材料的撰写和审核。 3、负责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移交,做好保密工作。 4、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城区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及活动。 5、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完成街道布置的各项接待任务。 6、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办公会议决定,督办各项工作落实。 7、负责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协助抓好街道效能建设。 8、负责办事处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管理、发放,做好办公设备、车辆管理及办公楼设备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9、完成城区党委、政府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3189588 3805029(传真) (二)经济贸易办公室工作职责 1、积极与城区招商局、经信局、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发改局(物价局、粮食局)、拆迁办、工业办、税务代征处以及驻辖区税务、工商、金融、烟草等级部门接洽,争得支持和关心。认真分析街道经济运行的基础上,切实统计、编报、上报好有关报表和经济运行分析,确保及时无误。 2、切实组织、协调、服务好街道内劳动力、农牧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批发和零售业、工业、能源、服务业等项目,达到规范、正常、安全运行。 3、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编报、申报、推荐、宣传工作,加工业经济发展的提报和宣传力度,提升兴东的知名度、吸引度、信誉度。 4、认真落实商贸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制度,与商贸业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确保全年商贸安全生产无事故。 联系电话:3189188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好本街道的民政社会事务工作; 2、制订街道民政社会事务工作计划,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3、抓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做好居务管理规范化工作和居委会干部培训等工作; 4、负责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老龄、残疾、双拥、社会救济和捐献、殡葬改革和管理等工作; 5、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恪尽职守,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民政对象排扰解困; 6、服务中心工作,发展民政事业,增强民政工作活力; 7、健全档案管理和资料积累,处理各类对象来信来访,做好情况反馈; 8、对各类民政工作数据不漏报、重报、虚报,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办事公道,力创一流社会事务工作佳绩; 9、承担城区科技局、教育局、文体局、农林水利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10、完成上级部门街道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3805030 (四)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监督各社区执行安全生产制度。 3、依法监督检查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4、组织全街道消防安全和道路安全等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联系电话:3805030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1、 及时按比例将上级下拨的计划生育经费分类落实到位,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 进村入寨以多种形式进行计生政策宣传,送发宣传资料。 3、 制定实施“两无一提高”活动的工作措施,确保“两无实现率”达标。 4、 按月分解指标任务到村(居),每月定期对村(居)进行督查、考评、指导,做好孕情监测和服务管理工作。 5、 配合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倒查孕情消失行为。 6、 及时收集掌握各村(居)的流动人口婚、孕、育等动态信息;及时录入、做好双向信息共管工作。 7、 每月定期与当地派出所、医院、统计、医保、民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口计生信息数据比对工作,确保全员信息录入质量达标。 8、 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抓好技术服务站建设工作,做好技术人员培训,积极、安全开展生育节育手术。 9、 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确保立案率达100%,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 10、 负责《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审批、发放,负责《二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登记、审核、上报手续。做好奖励扶助对象材料的审核、公示、上报及奖扶金的发放工作。 11、 组织实施基层阳光、诚信计生工作。抓好幸福家园建设和早期教育工作。 12、 每月5日前召开镇(街道)计生工作例会,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布置工作。 联系电话:3353830 (六)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防工作,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动员潜力调查,做好有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民兵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士兵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3353830 (七)司法所工作职责 1、协助城区政府、办事处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258735 (八)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1.建立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信息平台; 2.核发《再就业优惠证》,管理下岗失业人员,为自谋职业下岗失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开发就业服务; 3.负责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管理; 4.依法调解劳动人事争议工作,负责本城区域内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5.在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指导下,实施辖区内的劳动保障检查工作;完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交办的工作任务; 6.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 联系电话:32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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