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科学技术协会单位职能
2017-12-28来源: 兴宁区科学技术协会兴宁区科学技术协会是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兴宁区科协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三)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兴宁区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四)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五)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任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六)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企业、学校基层科普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七)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八)兴办复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相关实体。
(九)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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