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妇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30来源: 兴宁区人民政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兴宁区妇女联合会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兴宁区妇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兴宁区政务信息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妇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216,传真:0771—3290951)。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我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妇联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兴宁区妇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兴宁区妇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年度工作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重点。按要求成立兴宁区妇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宁区妇联办公室),负责城区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兴宁区妇联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专人负责“两公开”工作。
2017年,兴宁区妇联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积极配合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审核和把关,完善部门网站,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制度建设。2017年,城区妇联进一步完善妇联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制度、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同时结合本部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操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制度等机制。
(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兴宁区妇联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及时录入更新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兴宁区政务信息网指定栏目内。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兴宁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
一是充分发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城区政务信息网的作用。及时把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同时在政务网上设置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和结果在栏目中滚动公开。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免费查阅点。兴宁区妇联主动向“一中心两馆”交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三是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兴宁区妇联政府信息网、依申请公开办公室等多渠道供办事群众查询、咨询事项。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对于民众关注度较高的社会热点问题,本部门在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和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内。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部门严格遵循根据《条例》、《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不完整的情况。
兴宁区妇联要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兴宁区政务信息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途径及时、主动公开涵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城区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根据《兴宁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前进行两次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发生泄密现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部门政务网新增信息数目(包含动态信息)74条,其中工作动态56条,通知公告15条,政策法规3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信息达83条,其中工作动态51条,规范性文件11条,财政信息2条,其它重要信息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加强对本部门依申请公开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17年,我部门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兴宁区妇联设立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接待窗口配备有电话传真一体机、复印机、电脑等硬件设施。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广大公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继续加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是继续贯彻实施《条例》,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注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确保兴宁区妇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具体,让城乡居民能够切实体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与社会公众的具体。
三是抓好网站建设工作。要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尽量满足群众需求,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公众社会的重要作用。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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