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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证换发申请表
2017-08-07 10:59来源: 兴宁区民政局作者: 兴宁区人民政府社会组织登记证换发申请表
社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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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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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类型 |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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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 |
国税登记证号: | ||||
地税登记证号: | |||||||
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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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遗失情况 |
遗失证书类型 |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本)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国税税务登记证书 □地税税务登记证书 | |||||
遗失公告刊登媒体: | |||||||
刊登时间及版面: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手机: 邮箱: 经办人姓名: 手机: 公众咨询电话: 邮箱: | |||||||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及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社会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意见 | |||||||
承办人: 业务负责人: 单位领导: 年 月 日 | |||||||
新登记证书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注:1.换证须附拟换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的正、副本原件;2.遗失证书申请补发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遗失声明应当载明遗失的登记证书的种类、登记证书登记证号),并附该报及尚存的证照原件;3.请提交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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