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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宁市兴宁区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8-05-07 10:00来源: 南宁市兴宁区招商促进局作者: 南宁市兴宁区招商促进局
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目标绩效考评激励机制,更好地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桂政发〔2016〕28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南宁市兴宁区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向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5月7日至5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发至电子邮箱:xnqzsj@163.com。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1.南宁市兴宁区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南宁市兴宁区招商促进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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