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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11-16来源:

今年以来,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统计工作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紧紧抓住法制建设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不放松,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了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统计的能力。现将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制定了本局统计法治建设五年规划,结合今年工作重点,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活动,以治理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重点,以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为先导,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动力,以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为保障,通过统计法治建设,有效推进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局依法统计工作水平,提高了统计数据公信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更大作用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局领导带头学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把学法内容有计划地列入每季业务培训学习当中,全体干部结合日常的政治思想教育,把统计法制教育列入年度计划,通过学法不断增强全体统计干部依法履行职权和依法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城区广大统计员进行了两期《统计法》、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知识培训。今年以来,抓住统计系统“四大工程”建设的契机,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着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主动培训和宣传统计法律法规320多人次,发放《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治宣传册1800多份。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进一步完善专项和日常检查制度,把统计执法检查贯穿到日常统计业务工作中,加强对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程序的业务培训,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中准确执行程序,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做到严格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结合今年的“三上企业核查”工作,我局对城区所辖的38家“三上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8家企业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

(三)加强统计行政执法监督。

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严格执法纪律,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统计执法人员正真做到严格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每件案件的查处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结案及时、案卷规范”,能经得起检验。

(四)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法制队伍素质。

选调政治业务素质好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统计执法队伍中来,要保持相对稳定,使其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成为政治性强、懂法律、懂经济、懂专业、熟练掌握统计法制工作业务的专业型人才。镇、街道办事处一级配备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员任职条件的审核,并建立管理档案,健全管理制度,实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调整充实力量,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以专职统计执法检查员为主、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为辅的统计执法网络。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确立了工作理念,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式的强化。

广大统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过对依法治国基本理论、法治政府建设基本知识的学习,增强了法律意识。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也在逐步转变,“全局工作法制化,法制工作全局化”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在统计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断得到强化。

(二)提高了法律素质,促进了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能力的增强。

通过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和政务公开等措施,充分调动了广大统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权利和义务对等、权力与责任挂钩的现代法制观念逐步树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办文讲法律依据,审批遵循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考虑法律后果,依法决策、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已经成为我局统计干部的自觉行为。

(三)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统计工作执法水平的提高。

通过建立一系列执法工作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规范要求,使各项统计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减少了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工作效率,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推进了统计工作法制化进程。目前,全局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基本达到了“执法主体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规范、目标责任到位、监督机制完善”要求。

(四)优化了执法环境,促进了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和推行政务公开,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对统计工作地位、作用的认识更加深入,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大,使统计执法环境大为改善,广大统计对象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进而促进了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在城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执法环境仍需改善。一些企业事业组织统计法治观念淡薄,守法意识差,不重视、不支持、不配合统计工作,不认真履行统计法所规定的各项统计义务,迟报、拒报及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现象大量发生,造成源头统计数据的失实。

二是统计执法机制尚不够健全,监督制约不力,缺乏有效的责任和追究制度,监督工作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统计法制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法制机构不是很健全,行政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五、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统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统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范,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要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设定执法机构,组建执法队伍,确立执法岗位,明晰执法程序和标准,切实强化执法责任。努力形成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中,要积极探索新的普法工作思路,面向不同的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拓展新的普法宣传形式,注重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如针对各级党政领导的宣传要做到多层次、多侧面、多角度,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和党风党纪、反腐倡廉教育结合起来。强化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宣传,使各级党政领导在依法组织和领导统计工作中做学法、知法、守法的模范。对于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要使其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明确自身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在工作中认真遵守各项统计法律法规。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抓好新出台的《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贯彻实施,根据《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决策法定程序,规范决策流程。重要行政决策事项在局班子集体讨论前必须经法制员(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法制员列席相关法制议题的班子会议。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评估决策执行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明确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计划,作出具体安排,分解工作任务,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建立统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利用统计年报会加大法治专题培训,强化统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三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重视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好法制机构班子和成员,加大对法制机构干部的培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兴宁区统计局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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