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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22来源: 兴宁区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兴宁区审计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兴宁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兴宁区政务信息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兴宁区审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3290073,传真:0771-3290073)。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和兴宁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部署和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本单位政务信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畅通与社会公众的网上沟通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分工安排,明确分管领导责任,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系统的管理等工作都由专人负责,设有专门办公场所和设备,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二)规范执行程序。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17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积极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填报应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网上查询。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强化公众信息网内容保障职责,规范完善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发布制度,确保公众信息网全面、及时反映情况,让群众更直接、更便捷地知晓工作情况。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及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进行。一是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及时、完整、准确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二是201710月,我局首次在网上发布审计结果公告,首次向社会公布有关审计事项结果,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公开审计整改情况,从而提高了审计机关政务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推动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根据《条例》、《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0号)等有关规定,坚持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我局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公布各类相关信息106条。及时、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等信息查阅场所,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城区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动态。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制度。截至201712月底,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也存在公开信息范围窄、公开内容和手段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工作。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进一步满足群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拓宽群众咨询政务信息的渠道。

    三是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四是探索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的新渠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信息接受者看得到、能监督、好参与。

 

 

                                       南宁市兴宁区审计局

                    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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