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标任务的通知
2018-07-27来源: 民生街道办事处作者: 安管办各社区、官桥村: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善企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确保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兴宁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南兴府办函〔2017〕12号)和《南宁市兴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标任务的通知》(南兴安委〔2018〕4号)文件,现将2018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前,各社区、官桥村辖区内新增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的数量均不少于1家,详见附件1。
各社区、官桥村要深刻理解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追责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切实增强推动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理清工作思路,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和行之有效的办法,努力完成年度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
各社区、官桥村要积极上门走访企业,从《安全生产法》《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发,强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传达南宁市、兴宁区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奖励,使企业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克服还在等靠观望的消极思想。
各社区、官桥村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在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督促和现场指导。同时,要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并重进行的方式,将南宁市、兴宁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已创建和未创建的企业进行对比,从事故数量、事故严重程度和受处罚程度上直观地为企业呈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的主观能动性。
街道安管办要加强对各社区、官桥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社区(村)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以推进责任落实。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社区(村)要进行通报,督促其改进工作。同时,对于完成任务较为出色的社区(村),街道将落实一定的奖励措施。
各社区、官桥村要密切跟踪企业动态,对积极建设的企业及时沟通、及时指导、及时服务,对迟疑观望或拒绝建设的企业继续宣传动员,推动其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请各社区、官桥村做好企业意向掌握工作,并于每月10、25日前将《民生街道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表》(附件)上报至街道安管办6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msbagb@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润铭 2635529。
附:1.民生街道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分解表
2.民生街道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表
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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