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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交通运输局参加编制“一事通办” 利企便民改革清单培训班

2018-05-30来源: 兴宁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3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举办了编制“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培训班。我局派员参加培训。此次培训班主要讲述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一事通办”改革的背景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出: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今年要在六个方面下硬功夫,你也可以把它形象地说成是六个“一”,那就是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

(二)工作目标

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方面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的“六个一”要求,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为标准,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模式,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最多只需跑一次或一次都不用跑,实现利企便民目标。

(三)实施主体范围

全区各级政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赋予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政务服务部门,中央驻桂单位。

(四)工作方法

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编制一次性告知清单前必须厘清“一件事情”的基本概念;以“一件事情”为标准再造流程;分类归纳“一事通办”办事清单。

(五)清单标准填写

  此次清单共有52个要素、111个小要素,每项要素编制都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事项目录编制。事项来源、权限划分、实施条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制。

(六)常见问题

 根据自治区一级在编制清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舒处长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比如:关于申请材料的问题。申请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部门制定的政策性、事务性文件均不能作为设定依据。申请材料中包含有“其他材料”“ 相关证明文件”“ 等”字样的表述方式的,要求部门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两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做好编制本部门的“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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