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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广西稀土南宁研发中心中试车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第二次公示

2018-07-20来源: 兴宁区产业园区

中铝广西稀土南宁研发中心中试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已于20186月发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初稿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众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建设名称:中铝广西稀土南宁研发中心中试车间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兴宁创业园;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面积2288平方米,主要建设中试车间,年产高性能氧化锆陶瓷粉体5吨,离子交换树脂1吨,钇稳定氧化锆陶瓷粉体20吨,含钪铝合金焊丝20吨,镓铟液态合金10吨。 

 目总投资3801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以及措施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主要工作是装修、设备的安装调试。污染源包括装修废气,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噪声、设备包装垃圾等。施工过程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施工期是短暂的,项目施工期完成后,其环境影响也随之消失,同时在施工期采取一定的的环保措施。

2.营运期

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煅烧、熔炼和精炼废气;干燥和热处理废气;水热水解产生的少量酸雾、氨气和二氧化碳;食堂油烟废气等。

从预测结果看,因中试过程中氨和盐酸用量较小,项目各废气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远小于相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标准限值要求,表明氯化氢和氨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燃烧天然气为清洁能源且用量较少。产生废气中SO2NOx、烟尘较少,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引至1#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氧化碳通过管道收集后引至1#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办公生活楼屋顶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钇稳定氧化锆水解及洗涤废水、高性能氧化锆过滤废水、中试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和净化塔废水等。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氨、悬浮物、氯化钠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已建成的三塘镇污水处理厂。

环境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离心机、搅拌机、铸造机、泵及风机等。噪声值范围在70-90dBA)之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建设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稀土铝合金焊丝项目熔炼和精炼阶段会产生除杂废渣、镓铟液态合金项目熔炼中会产生除杂废渣、离子交换树脂废液、原辅材料的包装用品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稀土铝合金焊丝项目熔炼和精炼阶段会产生除杂废渣和镓铟液态合金项目熔炼中会产生除杂废渣,堆存于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离子交换树脂中产生废液堆存于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原辅材料的包装用品分类收集,外包装用品为一般固废,塑料桶、铁桶等直接接触化学物品的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在厂区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评价区域SO2NO2PM10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氯化氢和氨气指标均达到相关标准。

项目评价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项目评价区域地表水各监测点位中除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外,其余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其主要原因为超标河流上游沿岸居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地下水各监测点除细菌总数外其他水质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拟建项目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兴宁创业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用地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敏感目标范围内。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治理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建设场地周边可能受影响居民等。

2、主要内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周边现存主要环境问题;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它要求和建议等。

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本次从公示发布之日起开始征求意见,为期10个工作日。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相关事宜,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环评单位,由环评单位集中进行汇总和反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兴宁创业园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71-8060758

 

 

   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2018   7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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