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宁市兴宁区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2018-06-15来源: 法制办城区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案卷制作质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查范围
兴宁区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评查单位详见附件1)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办结(即已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均纳入本次评查范围。
二、评查内容及标准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具体标准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南宁市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三、评查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各部门全面自查自评,兴宁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成立评查租抽查的方式进行。
四、评查步骤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2018年5月开始,到6月下旬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报送阶段(通知下发之日-6月20日前 )
1.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制定自查自评方案,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评。
(1)自查自评的案卷(指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每种类型不得少于20卷,不足20卷的,全部进行评查,并填写案卷评查得分表(详见附件2)。
(2)挑选优秀执法案卷。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案卷自评自查活动中,认真对照评查标准,挑选出本部门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执法案卷(不限案卷类型)1-3卷。
(3)撰写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报告(含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其他类型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内容)。
(4)对本部门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全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案卷进行统计,并填写统计表(详见附件3)。
以上自查自评材料及优秀案卷复印件,各行政执法部门应于6月15日前报送兴宁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ingningfzb@163.com邮箱。
提交的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复印件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2.各单位报送的评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1)本单位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开展情况;(2)本单位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及其他类型行政执法案卷总数,自查的案卷数、发现问题的案卷数和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案卷数;(3)本单位在办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其他类型行政执法案件方面的主要特点;(4)通过自查自评发现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及其他类型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二)抽查阶段(6月15日至7月1日)
由兴宁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从各行政执法部门抽调熟悉案卷制作的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朝阳街道办事处抽调1人;兴东街道办事处抽调1人;民生街道办事处抽调1人;三塘镇人民政府抽调1人;五塘镇人民政府抽调1人;昆仑镇人民政府1人。以上部门在6月15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位报城区法制办),并根据各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从各单位提供的执法案卷编号目录(附件3)中随机抽取相应案卷进行评查。
(三)反馈整改阶段(7月30日前)
兴宁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查结果,结合各单位报送的案卷自查报告,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整改和督促纠正,并报告落实整改工作的情况。
五、评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一)各部门要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本部门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要把案卷评查工作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并针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
(二)各部门在案卷评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典型案卷,要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和问题剖析,加强教育,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附件:1.兴宁区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单位名单
2.兴宁区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得分表(样本)
3. 兴宁区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6.《南宁市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兴宁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联系人:刘巧、莫凡,联系电话:3296715)
附件可通过法制办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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