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2016-09-05来源: 朝阳街道办事处 根据《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文件精神,现重新制定本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一)制定街道规章制度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二)街道财政预决算内容、大额资金使用安排;
(三)制定或者调整街道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四)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
(五)涉及街道的其他重大事项。
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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