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对兴宁区朝阳街道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2018-07-31来源: 朝阳街道办事处
序号对应自治区的编号 整改内容
    (意见建议内容)
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分管领导责任人
1120170010900115南宁市市中心苏宁电器、和平附近存在小黄车、摩拜单车乱停放的现象比较多,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有些提示或者指定的地方停放。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已在不同区域不同路段施划了非机动车停放区域,部分路段也施划了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引导市民自觉做到按规定区域停车。长期执行朝阳街道李迪元盛燕明
2120170010100039秀厢大道48号军安小区因大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导致业主和物业的发生矛盾,现今该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被访者希望相关部门就交通情况进行整改,就该小区的事情给予物业相应的权力,把不交物业费的水电停掉。秀厢大道48号军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因大量业主长期欠缴物业管理费,且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偏低,导致物业公司经营收不抵支,已于2018年1月退出小区物业管理。目前,正由城区住建局牵头、朝阳街道具体指导,组织军安新村业主积极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时间定于7月13日-7月16日召开,待业委会成立后,小区业主可依法依规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推进问题逐步解决。2018年12月31日前朝阳街道邓玉莲韦俐亚






Copyright 2009-2018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桂ICP备11001242号-1]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